几天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意见,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研究实施新近修订的《少年保护法》和《少年犯罪预防法》,加强对少年检察官和监督责任的保护。
该意见强调,各级检察机关应改善其政治立场,并充分理解研究和执行最近修订的“两项法律”的重要性。在执行最近修订的“两部法律”的过程中,进一步增强认识,主动性和创造力,以增强在新时代保护和预防少年犯罪的真正效力,并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。
意见强调,各级代理机构必须积极采取措施,准确把握最近修订的《两项法律》赋予代理机构的保护和控制责任。以全面贯彻《关于检察官的建议1》为起点,我们强调监督而不是替代,我们敦促有关职能部门通过起诉建议,纠正违法,支持起诉,公益诉讼,并与家庭,学校和政府合作各方共同努力,推进社会治理,以保护未成年人。
该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遵守全面司法制度,并认真执行最近修订的“两项法律”的具体要求。坚持预防为主,事前干预的理念。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,必须严格或严格,宽大时必须宽大。必须在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之间建立工作联络机制,并促进将《防止少年犯罪法》规定的教育和纠正措施适用于合格的未成年人。落实少年犯罪案件强制举报条例,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履行举报义务,严格追究责任。落实对与未成年人有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人员的求职要求,并与有关部门建立和逐步完善违法犯罪活动信息数据库,并敦促与未成年人有密切联系的单位实施就业禁令。落实有关未成年人性侵犯和暴力侵害案件特殊处理的规定,建立“一站式”调查救援区。落实各项规定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,规范和促进检察官担任副法治主任,进入法治国家校园的工作,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